申請人因距離居住要求還有 7 天而被拒絕獲得公民身份

Permanent Residency

詳情 • 申請人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, 但其居住時間比法例要求少7天 • 公民法院法官授予其公民身份 • 移民部對公民法院法官決定申請司法復核 公民法院法官評語 • 儘管申請人還欠7天法定居住要求,本人授予其公民身分。自2009年他提出申請以來,讓他再次等待是殘酷的。到現在,他已經等了6.5年了。他已準備好成為加拿大公民。 加拿大聯邦法院的評語 • 儘管同意法官之觀點,即申請人已準備好成為加拿大人,但本法院的判例非常清楚,無論公民身份法官選擇何種居住標準,應用標準至關重要,否則,該確定給與申請人公民身份既不透明也不可理解。 • 司法復核被駁回 總結 • 申請公民身份之前必須滿足所有要求